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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視聽障人士溝通

視聽障定義
視聽障是指視覺及聽覺感官同時有缺損,缺損的程度因人而異,例如剩餘視力及剩餘聽力、全失明及全失聽等。部份視聽障人士除視覺及聽覺感官受損外,亦伴有多重障礙,如智障、肢體殘障或各種慢性疾病等。

視聽障人士溝通方式
與視聽障人士的溝通模式包括︰身體語言、實物、聲音 / 語言溝通及觸感手語。此外,視聽障人士亦可透過助聽儀器(不同種類的耳機及擴音器等)及助視儀器(放大器及眼鏡等)提高溝通成效。

觸感手語 (Tactile Sign Language)
觸感手語,由視聽障人士透過觸摸發出訊息者的手部動作而接收訊息

  1. 適合嚴重視障兼聽障人士使用
  2. 外國較普遍,近年香港視聽障社群也逐漸開始學習和應用
  3. 1993年陳民安神父 (Rev Dr. Cyril Axelrod) 引入及協助設計中文觸感手語 (香港)

溝通貼士
大部份視聽障人士有剩餘視力及 / 或剩餘聽力,溝通時盡量利用他們的剩餘感官

  1. 多用口述,介紹周圍環境
  2. 適當時讓視聽障人士觸摸所描述的物品
  3. 可利用實物輔助以認識人物或新事物
  4. 如該視聽障人士懂得觸感手語則可以觸感手語和他溝通
  5. 多讓視聽障人士表達感受或喜好
  6. 採取主動介紹你自己與身邊相關的人士
  7. 在提供協助予視聽障人士之前,請先問他是否需要協助
  8. 若與視聽障人士結束交談,請告訴他才離開
觸感手語
觸感手語
觸感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