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福利的變奏(八)
對現行福利政策的一點意見
陳梁悅明
香港盲人輔導會行政總裁
踏入二十一世紀,世界政治舞台風起雲湧,經濟強國亦陷於經濟低潮,社會民生漸見動盪不安。回想香港,自董特首上任以來,他雖然力圖改革,在福利事業上先引入 "關懷社區"- A Caring Community,繼而大力推動及改革老人服務,秉著「老有所養、老有所屬、老有所為」的理念在二零零一年施政報告中具體規劃「照顧長者」之施政方針。這些表面上是有理念、有計劃的,但在推行上卻因政府面對不斷上升的財赤,有關政策及計劃之推行突顯了政府部門間缺乏協調、欠缺默契。這種情況在近年來之老人服務改革上,醫管局、房署各自為政,而社署只著眼重整服務以達至減低財赤中可見一斑。各項福利服務之整合,美其名是引入綜合服務模式,建立跨界別合作,但實際上政府只顧削減資源,對志願機構面對重組服務中所遇到的困難,只表示關注,未有為受影響之機構提供實質及有效之支援,大大打擊了過往志願機構與政府建立的夥伴關係。
依我所見,現行福利政策有以下的缺點:
1.「引入綜合服務模式,建立跨界別合作」
理念上是可消除服務重疊、節省資源,但綜合服務是否能夠成功推行,是取決地區網絡之建立是否完善、地區資源運用方面有否彈性;如兩者欠缺其一,都會令綜合服務的模式只可做到提供「一站式」服務的門面功夫,對於迎合服務使用者的個別需要,服務轉介只是把「球」踢到別人身上去。在現存模式下,誰來統籌,誰來監察服務使用者能否得到所需要的服務,實令人費解。
2.「整筆過撥款與服務表現監察制度」
整筆過撥款自二零零零年推行以來,志願機構都已傷透腦筋,想盡辦法去重組服務,節省開支。但福利服務是「以人為本」,資源運用離不開「人手」,電腦化在商業社會可取代文職人員,但對長者、兒童、殘疾人士之貼身服務則離不開照顧者的人手比例。再加上服務監察制度下要求服務提供者配合十六個服務質素標準,要推行優質服務,照顧者的專業培訓是不可或缺的,這些是需要額外的資源作出投資。在資源不斷緊縮下,而照顧者需要自我增值的同時,就如一條彈弓,越拉越緊,恐怕有一天彈弓會斷,隨之而出現是工傷上升,精神病患者日增。
3.「社署重整地區辦事處的職能」
地區福利辦事處擴大職能後,有部份能做到建立社區伙伴網絡,推動跨界別及跨服務的聯繫,但談到規劃地區福利服務方面,由於不同界別之地區人士對福利服務抱有不同的想法,不少地區專員在推動跨界別及跨服務之協調上遇上困難。另外,社署在規劃地區服務上,由於部份對口是志願機構服務單位之主管,地區上的服務協調因而有所限制。
要福利改革成功,政府應考慮:
1. 綜合服務的推行如要成功,就需要加
強社署的協調角色,並盡快確立「個案經理」(Case Manager) 的服務模式,福利服務的資源才可有效運用,並協調福利、醫療及房屋等之社會服務以配合服務使用者之個別需要。
2. 政府現時的大前題是滅赤。作為香港人的一份子,這是備受認同的。但福利服務的發展影響著社會上大多數人士,福利服務的推行不可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特區政府必須要有一套配合人口政策的長遠福利服務發展計劃,把社會保障、兒童、青少年、教育、職業培訓、就業以至房屋及醫療等範疇之規劃連在一起,制訂發展藍圖及行動綱領,期間作出跨階層及跨界別的廣泛諮詢,這樣無論服務提供者或是服務使用者都能清楚知道未來的方向。福利政策左搖右擺或只針對單一課題「滅赤」,這只會加深社會各階層之怨氣,製造社會不穩定,這不是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所希望見到的。
3. 社署地區專員需與服務機構緊密聯繫,除協調地區組織,更應主動聯繫福利機構主管與區內不同界別及組織負責人加強溝通,並由福利機構主管或其代表親自以機構服務經驗向地區人士展釋地區人士的服務需要,配合各階層代表的意見表達,在地區專員的帶領及協調下,共同建議及策劃合乎社區利益的福利服務。政策的制定由下而上,衛生福利局作整體歸納來訂下香港特區政府的長遠福利政策才是上策。
總結一個「關懷的社區」是從人開始,我們希望見到的是一套針對不同年齡人士服務需要所作的社會服務藍本,包括社會保障、福利、教育或就業及醫療等,而不是以現有資源投放的方式 - 福利歸福利、教育歸教育、醫療歸醫療的,在這模式上所能作出的服務協調只會是浪費人力,事倍功半。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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